法律分析:1、店内丢东西,应由盗窃人承担侵权责任,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但员工因为失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