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有一定风险的,还是坚持主张购房者去办理备案。
1、挂号备案准则首要是为了经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办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做法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避免预售时期一房多卖景象的发生。
2、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挂号备案办理,即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子合同编上不一样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通常只能卖给一个人,能够有用地避免商品房预售中呈现的重复销售、重复典当景象。
3、购房合同挂号备案也是购房者请求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一、买房只网签不备案有无风险
买房不备案有风险,最好办理备案手续,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一房多卖的现象,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二、签完购房合同应及时备案
许多购房者认为,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就是自己的了,因而忽略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殊不知有可能会导致所购房屋遭遇一房二卖的风险。
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是为了减少商品房预售纠纷,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不少开发商没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备案登记,而不少购房者对合同备案登记的意识也较为淡薄,不清楚备案登记的重要性,更不知道应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从而导致一些开发商借机将房子进行抵押或重复买卖。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督促开发商办理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