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
死刑采用枪决、注射等方式执行。死刑采用注射法执行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执行。以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可以允许罪犯在执行死刑前申请会见其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判决、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