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被告需依法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则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_x000D_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_x000D_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_x000D_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_x000D_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