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
可以进行作品登记。
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同时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即使不进行版权登记的话,也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版权登记并不是只有登记之后才享有著作权,只要作品创作之时,就自然就形成了著作权,同时这个著作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
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二、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二)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三、版权登记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二)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三)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四)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五)补正程序(非必须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六)获得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