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网上留言如果形成作品的话,构成文字作品的,有著作权;如果为评论的话,不构成作品,不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网上留言构成文字作品,则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