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购买公积金,但是我们也知道辞职对于劳动者很正常,那么在辞职之后对于公积金应该怎么处理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
一、公积金如果辞职怎么办
1、辞职后,单位会在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员工如有需要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二、相关法律知识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在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就要停缴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要办理封存。这些都不需要劳动者管,单位会进行办理,当然劳动者也可以在辞职之后进行提取,这就需要大家在这方面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