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要想购买免税进口车,必须要在全岛封关运作之前,在海南自贸区内注册公司,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就是说个人暂时是购买不了的,只能是企业才能购买。
其次,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购买的,这些企业还得是从事交通运输行业、旅游业的,而且这些企业必须要申请纳入符合优惠政策的名单中,才能具备购买零关税进口汽车的资格。
符合优惠政策的名单又是怎样产生的呢?需要企业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特色应用”的“零关税区”进行申报,然后审核通过后自动列入到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中,海口海关根据该名单办理进口通关的相关手续。
再就是购买了免税的进口汽车以后,还必须是仅限于企业的营运自用。要是转让给了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