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贩卖、运输、邮寄、携带一些危险物品如刀具等都是违法行为。为了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防范携带和使用这些刀具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国家出台《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刀刃长度超过12厘米,或者单刃宽度超过2.5厘米,或者双刃刃长之和超过15厘米的刀具实行管制。按照规定,禁止携带和存放上述刀具,同时对生产、销售这些刀具的单位要求加强管理,在销售前核实购买者的身份信息、购买目的等,并尽可能记录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会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可能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刀刃长度超过12厘米、单刃宽度超过2.5厘米、双刃刃长之和超过15厘米的刀具,属于本规定所称的部分刀具,携带和存放均由公安机关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