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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1000元。相比旧政策而言,调整后的军队人员夫妻生活补助费发放,不再对士官设军种、艰苦地区的限制,只要已婚士官与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1000元。相比旧政策而言,调整后的军队人员夫妻生活补助费发放,不再对士官设军种、艰苦地区的限制,只要已婚士官与配偶户籍不在...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1000元。相比旧政策而言,调整后的军队人员夫妻生活补助费发放,不再对士官设军种、艰苦地区的限制,只要已婚士官与配偶户籍不在...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义务兵不可以享受休假。 2、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义务兵不可以享受休假。 2、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查看全文
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具体情况包括妻子是农业户口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或妻子在地方有工作但可调到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此外,如果干部、士官调往边境防御、海岛或高原艰苦地区,家属随迁有困难...查看全文
军人夫妻分居补助费的发放条件包括:妻子是农业户口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妻子在地方有工作但可调到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干部调往边防、海岛和高原艰苦地区,家属随迁有困难。夫妻两地分居补助费按标准每月随工资发放,双方都是...查看全文
军婚离婚与分居时间长短无关,离婚需满足条件:双方都是军人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后由法院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或有重要理由。我国没有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方式。...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军人丧葬费标准如下: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军人丧葬费标准如下: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军人丧葬费标准如下: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根据规定军人分居费标准如下: (一)驻国家确定的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其配偶陪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二)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查看全文
军婚分居两年不能作为离婚理由,但满足特定条件可以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对方一直拖延不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收...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军人子女高考加分政策为:如果是烈士的子女,高考加分为为20分以下,不可以超过20分,具体加多少分看当地的招生情况以及考生的具体成绩。如果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或者获得特定荣誉的军人子女高考时选择优先录取。有优先录取的...查看全文
该段内容描述了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具体情况包括:妻子符合随队条件、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且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家属随队或比照随队条件妻子调到部队驻地安置工作后干部、士官...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住在公寓区内的非军队在职人员,应当采取调整、置换和安排购买住房等办法逐步迁出;公寓区内已有的自有住房,应当采取置换的方式,逐步调整为公寓住房;在公寓区内居住的军队在职人员,转业、复员、退休、因工作调动家庭迁至异地的或者...查看全文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要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中,由国家供养终身的包括: (1)享受离、退休待遇的,按规定发给伤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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