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也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吗?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的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就是说,原属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居民,迁入到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以及原籍在我国,但在国外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国并在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都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如何申请领取,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那么,迁入内地长期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后登记的时候,也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领取;未满十六周岁,可以自愿领取,自愿领取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也就是说,居民身份证有关的管理规定对其同样适用。如果港、澳、台同胞或长期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并非迁入内地定居,只是在内地经商、旅游、学习、探亲等,没有在户籍管理机关进行户口登记而成为内地居民,则不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
企业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并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如果被投资企业有盈利并且根据投资企业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所获得的收益,投资企业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相应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为投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根据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计算发放相应的股息、红利,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相关投资企业所属类型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企业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并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如果被投资企业有盈利并且根据投资企业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所获得的收益,投资企业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相应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为投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中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根据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计算发放相应的股息、红利,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相关投资企业所属类型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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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1、申请人根据审批内容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报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2、外经贸委受理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答复;
3、申请人根据通知收到批准文件,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港澳同胞离婚的特别规定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如双方属于自愿离婚并已对和作了妥善处理的,须共同到内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属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内地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夫妻双方都在港澳地区定居的港澳同胞离婚。夫妻双方原在内地结婚,后来都到港澳地区定居,因特殊原因,双方回内地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由当事人原地、原婚姻缔结地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