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提存物的规定为如果债权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接受债务人清偿债务,造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提存必须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提存的主体与客体要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_x000D_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_x000D_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_x000D_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_x000D_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