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人身伤害的定义是怎样
人身伤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的伤害。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
二、儿童人身伤害鉴定标准
伤残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如果儿童在事故中受伤致残,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实行。
按照《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
(一)重伤为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二)轻伤为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三)轻微伤为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