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籍非深户换领补领身份证指南
受理业务:
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三种
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请时,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在本市小学、中学(含全日制技校、职校)或全日制大学在读的非深户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地点:
我市的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申办方式,预约成功后,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详见文末)
申办方式:
1预约
(1)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203.91.43.52:8097/wsyy/)预约。
(2)拨打114电话,预约受理,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
2办理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持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4、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5、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4种情况需回原籍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距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以及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按照公安部相关信息,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所以广东省外的小伙伴们也将享受到不必回到老家办理身份证的惠民政策哦~
附: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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