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籍非深户换领补领身份证指南
受理业务:
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三种
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请时,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在本市小学、中学(含全日制技校、职校)或全日制大学在读的非深户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地点:
我市的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申办方式,预约成功后,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深圳公安局户政窗口。(详见文末)
申办方式:
1预约
(1)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203.91.43.52:8097/wsyy/)预约。
(2)拨打114电话,预约受理,自愿选择全市任一受理点办理。
2办理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持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4、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5、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