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做银行贷款的才需要贷款合同,一次性付款的无此合同;最初签定的为三方房产销售合同,不是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为银行同意放贷时本人去银行签署的,而且贷款合同较为繁琐,银行工作人员需要问你一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