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抵押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严格来说,所谓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而房屋他项权证就是用来证明这些权利的法律凭证。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申请材料
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综上所述,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抵押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后由放款银行保存,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在他项权证未注销之前,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银行限制,未经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和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