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重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关联:1.使用人填写《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关联使用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交提供人。2.提供人带上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双方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账户关联手续,打印《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关联使用确认表》(一式两份),交提供人。4.提供人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医保经办机构留存。5.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提供人与使用人账户关联,将确认表加盖业务经办章返还一份给提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