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暂行规定》,担任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条件与资格如下:
一、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理论学习,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有一定的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经验,勤奋努力,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坚持原则,廉洁清正,遵守纪律,群众公认。
二、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一)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原则上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身份;
(二)在本单位、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新提拔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四)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事业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六)特殊岗位的股级干部,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检监察部门做出处理结论不满五年的;
(三)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