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到公租房入住后,需要按规定交纳房租和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由于公租房的房源较少,而申请的人较多,房子供不应求,有些人会借机敛财,违规收取好处费优先安排房源。这是严重违纪犯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纪委或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