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一步,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保局提出办理申请;第二步,税务机关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申请;第三步,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社保简易登记核定后,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由申请人签名确认;第四步,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款协议后,由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