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企业在向工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时,除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外,还要求有企业股东大会决议等实质性要求,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有清算报告,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作出处理。没有清算报告或者清算报告虚假,就无法办理该企业的工商注销手续,已经办理的手续也没有法律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工商机关撤销企业注销登记。即使工商办理的注销登记不宜撤销(企业的法律人格不存在了),那么企业投资者(即股东)的民事责任并没有免除,债权人可以要求企业的投资者在投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