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乡总体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选址,规范园区设立。
2.坚持产业升级,提质增效。加强入园项目评估审查,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持循环经济和能源高效(梯级)利用理念,提升园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实施责任关怀,提升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4.坚持两化融合,完善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建设智慧园区,以信息化应用提高园区安全环保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