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税率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20%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
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6、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7、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8、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9、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10、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