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
【法律依据】: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行业企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计算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