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有住房可以过户,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然后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售房单位计算后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人支付定金后到指定银行付款,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后即过户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