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商受理欺诈投诉吗
工商局受理范围具体包括:商标、合同欺诈、消费者投诉、流通领域产品服务质量、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市场主体登记包括工商执照和市场开办、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方面。
二、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
1、消费者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向消协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投诉是有用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投诉的,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即该投诉没用: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2、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三、被商家欺骗找什么部门投诉
被商家欺骗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工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投诉对象明确的;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1、消费者在12315网站上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或者投诉平台进行投诉的,应当明确说明: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投诉人的姓名和地址。
2、消费者通过电话或者门提出投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记录前款信息。
3、消费者可以自行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
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原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授权事项和期限,并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5、消费者为二人以上,共同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共同受理,当事人约定的,为共同投诉。
6、消费者可以书面提出联合申诉,也可以授权两名代表提出申诉。代表的投诉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有影响,但经其同意,应当变更、放弃投诉或者和解。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