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也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重的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二、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主张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