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编制内”的专技人员不用辞职,可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有了更多发展空间。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指导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