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政策,如果母亲拥有香港身份证(非永久),其子女已满18周岁,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以下是两种申请途径:\n1. 香港特别行政区亲属团聚计划:\n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亲属团聚计划(Family Reunion Scheme),符合资格的香港身份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将其18岁及以上的子女安排到香港居住。该计划的申请者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经过审批程序。您可以查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部门(如入境事务处)的官方网站,以获取具体的申请要求、所需资料和申请流程。\n2. 就业或学习许可:\n如果子女想在香港定居,除了亲属团聚计划外,他们也可以考虑通过就业或学习许可的方式进入香港。子女可以申请香港的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然后在香港工作或学习。具体的申请细节、条件和流程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如劳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官方网站中获得。\n无论选择哪一种途径,申请人都需要遵循相关的申请指南,并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和文件。建议在开始申请之前,仔细阅读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信息,并在有需要时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律师,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