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区别: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起诉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也存在于自诉案件中,且均存在于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因涉嫌犯罪被追诉人的两个称谓,但具有重要的程序意义和实质意义。不仅在程序意义上,而且在刑事诉讼权利上,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辩护,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无罪的辩解,应当允许其连贯陈述。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
讯问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要认真查核。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