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最大限度服务广大群众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凡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凭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在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免费登记上牌。每日不限制上牌数量,如号牌供应不足,将先期受理并制作《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回执单》,待号牌制作到位后发放。
哈尔滨电动车上牌规定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忻州电动车上牌规定
《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中没有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是笼统规定实行备案登记并设定过渡期限。如果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人需要有驾照,车辆需要有牌照,还需缴纳交强险等,这样操作暂时难度较大。但如果按照《条例》中其他符合规定的非机动车对待,则无法区分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还是超标电动车。建议《条例》中增加对五年过渡期限内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区别上牌登记,并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实行带牌销售等条款。
苏州电动车上牌规定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2、购车发票原件(发票遗失建议跟销售方沟通,让销售方提供当时购车发票的存根联复印后加盖销售方公章前来办理)。 3、车辆合格证,并且对车辆进行检验,车辆品牌、型号需已列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 4、转入车辆审核原车管所转出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1、检验人员检验车辆,核对车架号,电机号与合格证是否一致,车身颜色以及电动车是否超标,填写检验单。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电脑,核发号牌,行驶证。 3、不收费。 4、自行车敲打钢印。 5、工作时效:1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发票遗失 需原销售单位出具车辆来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注明车辆品牌型号,电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及销售价格等信息。 发票客户联加盖公章。 二、车辆品牌型号不在备案目录内的,向车主说明情况。 三、身份证明为: 私人为身份证,暂住人员需居住证; 单位为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学生为学生证; 军人为士兵证,军官证; 外国人为护照加临时住宿登记表; 港澳台人员为台胞证,港澳台身份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加临时住宿登记表。
盐城电动车新规定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盐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