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证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公证员专业职务是为了完善公证制度,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实现公证队伍的专业化,保证公证质量,而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公证专业职务是国家专业职务系列的组成部分,是职称改革的重要成果。1988年2月22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下发了《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全国公证处开始正式评定公证员专业职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