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网页。
2.建议用手机号方式登陆,然后输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和首要联系人号码,收到验证码后输入即可打印(首要联系人即孩子出生时办理接种证时...
3.登陆后如显示身份证有红色不通过字样不影响评价表照常打印。
4.首要联系人号码有变动者请至接种医院更改信息后即可打印。
5.如外来人员可持接种证和现居住证去当地接种单位办理新的建卡信息方可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