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即15年;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即12年。
法律依据: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 农用运输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1、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6年的;
2、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达9年的;
3、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里程达25万公里的;
4、因各种原因造成农用运输车严重损坏或者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5、长期使用后,整车耗油量超过企业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6、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7、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经修理、调整或采用尾气污染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