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迟到扣钱、请假扣钱、没完成业绩扣钱似乎是很多公司的“家常便饭”,不管你是在知名大型企业还是个人小公司,都逃不过因为形形色色的理由被扣钱的命运,但实际上,公司有些扣罚员工的行为的是违法的!
本文特意整理了常见的公司制度违法的现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罚款; ......
由此可见,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所以,普通用人单位并不具有处罚权,也就无权对员工实施经济罚款。
当然了,这也不是说用人单位完全不能对员工的迟到行为进行处罚。
针对员工的迟到行为,用人单位合理的处罚方式是——
1、因合理理由迟到早退几分钟,且未对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酌情谅解
2、迟到时间过长的,可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
比如:员工小李的月工资为4350元,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规定工作天数为21.75天。
那么小李的日薪为月工资÷月工作天数=4350元÷21.75天=200元/天
小李的时薪为日薪÷日工作时间=200÷8=25元/时
所以当小李因个人原因迟到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小李的日薪或者时薪,扣除他未到岗工作的部分。
除此之外,企业其他扣除工资的方法,都属于违法。
二、请假扣三倍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3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休息休假是员工的权利,员工因事请假也属于正常行使个人权利的范畴。在请事假期间,因未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若用人单位三倍扣除工资的行为实在不符合常理。
三、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简单来说,当女员工怀孕后以做产前检查为由进行请假,用人单位不得按照病假、事假、旷工计算工作时长,不应扣除其未到岗工作时长的工资。
但是,当男员工需陪同已孕的配偶进行产检时,按照事假扣除相应时长工资。
四、用人单位为捐款强扣工资?违法!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组织捐款时,是否捐款和捐款的具体数额由员工自行决定,用人单位强行通过工资扣除的行为属违法,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检举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并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支付赔偿金。
五、造成公司损失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比如说,小李的月薪为4350元,因工作失职给公司财产造成了损失。小李月薪的20%为870元,
1、当公司损失小于870元时,直接从当月工资扣除。
2、当公司损失大于870元时,应当分月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即每月扣除870元。
3、当小李月薪下跌,扣除870元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工资应当在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之后,扣除剩余部分。(以小李在上海为例,下跌后月薪为3000元,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若按原计划扣除870元后,剩余工资为2130元, 六、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作为员工也不能无故离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遇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工资是“打工人”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个人协商应当获得的报酬,每一分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所以,当遇到单位违法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切勿过度惩戒,在违法的边缘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