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并进行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的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剩余的财产分配;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过程之后拟定提出清算的方案,报给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的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