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是指本人或者与本人具有共同财产权的配偶、父母、子女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部分或全部支付。其中,缴存职工最近6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单月缴存额的比例不得超过月薪的12%;同时,不同地区对资格条件和提取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地区规定: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参加住房公积金应当满足两年及以上,申请时以缴存职工本人名义申请,也可以通过代理人申请,并需保证房屋为自用住房。在使用公积金购房时,需要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定金收据、身份证等。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