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带薪病假一年有几天
带薪病假规定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三)、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如果遭遇公司老板不给带薪病假的,提醒大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怕麻烦丢工作就委屈自己,忍气吞声。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职工病假时间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