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山的面积实测面积计算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并且当土地达到一定的数额,尤其是十平米以上,就需要上报,得到批准。
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第12条,对于乡镇一级政府仍有类似的规定,兹不赘述。
一、铁路征地补偿流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主要需经过哪些程序
1、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下达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张贴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其他有关具体措施。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土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3、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一级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4、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村的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5、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