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面积是指政府或有关部门为了进行城市建设等需要而对房屋进行强制性拆除时,需要向产权人支付的用于补偿的土地面积,一般是按照实际占地面积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测定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然后将这两个面积累加起来,就是拆迁补偿面积。但对于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历史文化建筑物或者特殊情况下的产权人,补偿面积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还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和规定。此外,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除了考虑实际占地面积之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地段、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对于拆迁补偿面积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后才能得出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