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不合法,结果与证据有矛盾,鉴定材料虚假等情况。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
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司法鉴定二审能申请,案件一审以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二审期间如果对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伤情司法鉴定造假该如何重新申请
伤情司法鉴定造假该向公安机关重新申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我国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司法鉴定需要进行的程序是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