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离职后还有什么补偿?
1、劳动者遭遇工伤后离职的,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工伤后辞职还有赔偿金吗
1、劳动者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补偿。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是工伤还有伤残赔偿吗
不能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有伤残情形的,不是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是有伤残赔偿的,由造成劳动者伤残的责任人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没有伤残赔偿。
工伤待遇还有治疗费如何赔偿
1、工伤后续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后有些什么赔偿
工伤认定后有以下这些赔偿:(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