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果自然到期的,即劳动合同终止了的,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况,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合同到期之后不愿意和劳动者续约或者愿意继续续约但是要求劳动者降低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就此不同意的,那么劳动和终止,这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补偿金,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