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票后发生退货如何处理
1、在买卖交易中,收款一方已经开具发票,发生退货行为,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二、发票需要作废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买卖交易中,收款一方已经开具发票,发生退货行为,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晖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