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