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备案网签的规定是需要进行网签的应当提供以下的材料
(一)、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备案。
(二)、申请材料中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应当当场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三)、取消新增合同登记备案的单方申请,保留注销登记备案中,房东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备案。
(四)、取消“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业务种类,合同到期后续租的,应办理新增登记备案。
(五)、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六)、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七)、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八)、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住房证明包括:1、已取得产证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2、尚未取得产证的,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属配建项目的,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
(九)、新增一类“住房证明”: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一、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备案程序如下:
窗口收件、受理、收费;经办人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制证、发证一般情况办下来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住宅登记费:100元/套;非住宅:500平米以下150元/件;500平米以上200元/件;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
(一)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二)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