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姓名能否修改的问题。
那么一方要修改孩子的姓名,必须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
如果未经另外一方同意擅自修改孩子姓名的,另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一、小孩姓名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孩子在出生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改名字,但是改名字必须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特别是在离婚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去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要更改孩子姓名的大多数都是父母离异,自己在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想要到派出所改姓名,那么公安机关需要当事人出具另一方同意的证明材料才会办理。
二、孩子抚养权不归我可以带走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不可以强行带走。如果想带走孩子一段时间的话,需要跟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经过同意后可以带孩子离开,如果未经抚养放同意强行带走,人民法院可以已发终止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所以,要带孩子走的话,一定要经过抚养放同意。
三、离婚改姓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小孩子改名换姓需要双方父母协商一致。法律明确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子女出生后,姓名就是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在未成年以前的姓名变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