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食品经营模式不同,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不同,例如申请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
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二)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模式不同,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不同。从事餐饮服务的,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事人员健康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