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能加个曾用名,只有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理科室去申请名字修改即可。注意:要求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一、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离婚后分户口的办理手续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准迁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三、拿出生证明要什么证件
小孩出生证明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非常重要,是孩子落户的必须材料。孩子在出生之后,就可以在医院里申领!出生医学上证明办理完毕后,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给宝宝上户口时,户口本上也是这个名字,所以爸妈一定要提前为孩子取好名字,别到时任性改名就不好办了。一般的医院都是有要求,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好是宝妈过去办理,如果是宝爸过去办理的话,还需要宝妈开具的一份委托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